会议事项:
一、通报类
1、通报兰迪律师事务所考察情况。
2、通报微专业课件拍摄安排情况。
3、通报与佛罗里达州立大学合作事宜新进展情况。
4、通报与国交处就合作办学项目讨论情况。
5、通报2019年上海市精品课程申报准备情况。
6、通报员工工作相关情况通报。
二、讨论类
1、讨论“法治中国话语构建国际学术研讨会”方案。
2、人才工作
3、寒假安全工作
三、专题学习
1、国发【2017】35号文件《关于印发<新一代人工智能发展规划>的通知》
2、教技【2018】3号文《教育部关于印发<高等学校人工智能创新行动计划>的通知》